扬子晚报网2月27日讯(记者 万凌云 姜天圣)据国度企业信用消息公示系统日前公开的行政惩罚通知布告,丹阳市珥陵镇沛琴小吃店,因利用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原料、食物添加剂和食物相关产物,或者超范畴、超限量利用食物添加剂行为被罚款3000元、违法所得100元。公开材料显示,丹阳市珥陵镇沛琴小吃店成立于2020年7月28日。当事人运营的上述受检批次肴肉(酱卤肉成品)系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7日加工制做的,抽检了0。5kg,残剩的0。5kg正在当天已发卖完毕,发卖价是100元/kg。截至案发,上述肴肉(酱卤肉成品)发卖金额100元,以上现实次要有以下予以证明: (一):丹阳市查验检测核心出具的《查验演讲》(№!(2025)珥陵监抽 字 食物 类0019号),证明当事人运营的受检批次肴肉(酱卤肉成品)经查验不及格的现实; (二:《现场》一份,证明当事人现场环境; (三):《扣问》一份,证明当事人运营的受检批次肴肉(酱卤肉成品)的具体环境; (四):当事人停业执照复印件、小餐饮消息公示卡复印件、运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,运营者的根基环境。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江苏省人平易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办理的决定》第十一条第十项的,决定对理当事人进行罚款、违法所得的惩罚,惩罚金额为:3000元、金额为:100元。